加拿大海外居民医疗保险

  加拿大海外居民医疗保险——长住海外的加拿大公民不能享受加拿大政府医疗保险:一对夫妇被指在差不多10年里,大部分居住在海外,被卑诗医疗服务委员会(Medical Services Commission)裁定不合乎受保的资格,该对夫妇不服,提出上诉,不过卑诗上诉庭日前裁定该对夫妇败诉,并指出卑诗省当局有权这样做。

  据Postmedia News报道,盖斯萨格(Sayed Geissah)与卡拉夫(Souad Khalaf)夫妇及家人,在1994年移民加拿大,并于3个月后得到医疗保障,其后他们成为加国公民。
  卑诗省卫生厅在2011年展开调查,然而该对夫妇拒绝提供出外旅游的纪录。省卫生厅后来根据资料,指出该对夫妇在2001年12月至2010年7月的大部分时间,都不是居住在卑诗省,卑诗医疗服务委员会因此裁定,该对夫妇在该段时间里,不符合得到省府提供给省民的医疗保障的资格。

  该对夫妇不服,诉诸法庭。原审法官判他们二人败诉,他们于是上诉至卑诗上诉庭。

  上诉庭维持原判

  他们辩称,在他们的儿子于12年前迁居埃及、杜拜和卡塔尔后,他们每年只会用半年时间,去探望儿子及孙子孙女,没有超过省府所规定的6个月时间。他们又称,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不是居民,而且他们一直领取联邦政府所发放的老年保障金(Old Age Security),这足可证明他们是居民。还有,他们指出,作为公民,他们有权居住在其他地方,卑诗省医疗保健当局,不能强迫他们要居住在加拿大。其后,卑诗上诉庭维持原判,指卑诗省在此宗事件上做法合法。

  该对夫妇未有就上述裁决置评,而多伦多移民律师卡拉斯(Sergio Karas)称,这也许是法庭首次就医保居留法则作出判决。

星岛日报 2014-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