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的姓名

还在出国前许多年,脑子里就一直纭绕着对西方人姓名的两个疑问。一是我们中国人的姓名中,许多人共同使用、较常见的是姓,如赵、钱、孙、李,而西方人姓名中我们常听到的如大卫(David)、彼得(Peter)、威廉(William)、伊丽莎白(Elizabeth)等都是名,怎么回事?另一个疑问其实已是一个社会哲学问题。八十年代中国的文化菁英认为西方人比我们更重视自己、重视个人,因此他们的姓名是自己的名在前,家族的姓在后,而我们中国人将家族、集体看得很重却把自己摆在渺小的位置上,因此姓和名的顺序刚好与西方人的相反。事实是否真是这样?

到英国后,刚结识几个白人朋友便迫不及待地问他们,西方人的姓名中名在前、姓在后是否是因重视自己个人所至。得到的答复难以令人满意,有的说从没想过这问题,有的则强调他们也很重视家族的姓,说姓是不可随便更改的。这样问不出所以然,我便改换提问的角度,回避我们中国人认定的中西姓名顺序差异的哲学意义而只讨论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一位从约克郡新来我们系的博士后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启示。他举例说,一个名“斯蒂文”(Steve)、姓“佛斯特”(Foster)的人,其姓名的原意应是“Steve of Foster’s family”(佛斯特家族的斯蒂文),除去英文中的“家族”、“的”等字和所有格就成了名在前姓在后的“斯蒂文•佛斯特”了。他的这一解释让我吃惊:我叫方金琪,原意不也应是“方家的金琪”吗?除去中文的“家”和“的”字不就成了我姓在前、名在后的中文名了吗?难道中西姓名顺序的差异只是中文和英文(法文、德文等)文法差异所至?难道我们的文化菁英曾用来激励我们认识中国人人生态度弱点的著名论据只是一个误解。

对英国朋友说西方人也很重视家族的姓当时不在意。后来在夏威夷时,一位波兰裔美国同事为改姓在单位举行派对(party)。不知什么原因,他祖父移居美国时海关将其姓拼错了,既与时下从波兰文转为英文的译法不同,也与当时其他移居美国亲属的姓不同。在查阅包括海关档案在内的许多材料后,他决定通过法律程序将姓更正。这事对我感触良深,因为华人早期移民,姓名翻译为英文时错误也十分普遍。有因劳工移民不识英文和没有将中文拼为罗马字母的标准而任由美国海关官员拼写的错误,有因按福建、广东不同地方方言音译姓名而产生的混乱,还有因中文姓名顺序与英文相反而被误将名当成姓的。如早期移居夏威夷的中国劳工中有位叫何阿基,入关时海关官员将其姓名按中文顺序拼出。阿基不懂英文,后来儿女出生时也由政府官员取名。官员们按西方习惯将“阿基”当成了姓。就这样,何阿基的儿孙都姓了“阿基”(Ahki)。若不知道这个典故,我们这些后来的华人很难想象这姓阿基的也是炎黄子孙,是自己的同胞。所有这些错误姓氏,从未听说有要求更正的。我开始怀疑我们华人比西方人更重视家族姓的说法。

询问几位从非洲来的朋友,得知他们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姓。他们的名字,第一个是自己的名,随后的是父亲的名。如果继续写下去,第三个是祖父的名,第四个是曾祖父的名,……。如此看来,中国人与西方人的姓名还算有基本的共同点,都是由姓和名组成。中西姓名的另一个共同点是姓和名中都有一个是常见的、较多人共用而便于称呼的,另一个是不太常见、较少人共用以防姓名雷同的。我们中国人姓名中常见和较多人共用的是姓,同事、熟人间多以姓相称,姓前加个“老”或“小”字即可。西方人常见和较多人共用的是名,同事、熟人间多以名相称,直呼其名便是。至于对姓名中不太常见和较少人共用的部分,我们中国人称呼名时带很强的亲昵感,主要限于好友、长辈对子孙或同辈亲属之间;西方人称呼姓则显得很正式,带很强社交色彩,要在姓前加上“先生”、“女士”、“小姐”、“博士”、“教授”等头衔才行,多用于社交场合及与人初识时。西方少数常见的名也有昵称,一般是原名简化而发音又相近的。如“Robert”(罗伯特)的昵称是“Bob”(鲍勃)。此外,象我们有单字名和双字名之分一样,西方除少数人只有一个名外,大多数人也有两个名。中间的一个叫中间名,只有在较正式的书面材料中才使用,且常缩写用第一个字母代之。

理解中西姓名习惯差异似乎不是太难,但在生活中,一个中国人要习惯西方人直乎名字的习俗,则要些时日。不难想象我们中国人听到子女直呼父母名字时的愤怒,也不难想象我们直呼父辈人名字时的尴尬。对联邦楼与父辈年龄相仿的房东,我们中国留学生一直叫他莫瓦特先生,而英国学生则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叫他迈克。我们也知道对房东而言,“莫瓦特先生”不如“迈克”亲切、自然,但我们这些中国人就是觉得直呼其名难以启齿。直到出国五年多后的今天,我才习惯对父辈年龄的人、对我的系主任直呼其名。美国十九世纪制定排华法时认为华人对白人又恨又怕,不知这不敢直呼长辈和年长上司名字的文化习惯是否也成了这“怕”的证据。不过,在英国也遇到过不喜欢子女叫其名字的父母,如我们那荷兰裔的副房东就说他将来决不容忍子女叫他的名字。不难想象,西方人对我们的姓名也有需要慢慢习惯之处。一次,一封与我同姓不同名人的信寄到了我们楼,房东连续五、六天坚持将信送到我门口。我向房东解释说中国人同姓的比西方人同名的还多,他才将信将疑把信退给了邮递员。此外,拼音的发音规则与英文的不同,没有学过拼音的西方人要正确地叫我们的姓名,也常不易。

西方人的姓是如此之多,以致我们在西方日常生活中很少遇到同姓的白人,几乎就象中国人各有不同的名字一样。只有少数几个姓,如史密斯(Smith,也可用作名)、哈里逊(Harrison)等,稍为常见。美国已有四十多位总统,只有两两四人是同姓的。然而,西方人的名变化却象我们中国人的姓一样单调,许多人有相同的名。英国的国王、女王来自同一个家族因而无法用姓来相互区分,但名的重复率又高,因此只好在名后加上“几世”来分辨,于是有“爱德华八世”、“乔治六世”、“伊丽莎白二世”等称呼。后来我女儿在美国出生时,医院给了一本怎样取名的小册子,其中列有男、女常用名字。仔细数数,共有男性常用名198个,女性常用名183个,比我们的百家姓还是要多。让我意外的是,象我们大多数人的中文名字都有一定的含义一样,绝大多数英文名字也有特定的意义。如“杰西”(Jesse)是基督存在的意思。女儿出生在黎明时分,太太给她取中文名叫晓曦,然后从小册子中选取了与晓曦发音相近的英文名荞西(Chelsea)。这样,女儿出生证上的名字就变成了荞西•晓曦•方,典型的中英结合。荞西源自英国伦敦附近的一个小城名,没有很特别的意义。美国使用荞西名字的人数,在所有女性名字中排行三十六,后来知道克林顿总统的女儿也叫荞西。现代不仅生活在西方的华人及新加坡华人多有英文名,因与西方交往频繁,许多人甚至也曾相当长时间在西方生活学习过,因此香港和台湾的不少人也有英文名字。以中文有限的姓与英文有限的名相组合,不雷同的姓名也有限。若将来海外华人再增几倍或中国大陆也有相当数量的人有英文名,大概一定会导致华人英文名字的混乱,产生成千上万的“大卫•李”、“迈克•刘”……。

我一直纳闷为什么西方那么少的人有相同的姓。原以为是西方文明历史比我们的短,一个姓氏的家族还没有来得及繁衍出人数庞大的后代。但仔细考虑觉得事有跷蹊。我们中国汉族开始有姓氏时,真的还只有百余个家庭(百家姓)?这很难令人相信,因为现代文明之前,人口增长十分缓慢。孔子之后已有两千五百年,其子孙也未能达到成千上万。另一方面,我们的史籍中有许多皇帝赐姓和少数民族改用汉姓的记载,也证实许多姓氏中人口的增加并不只是基于自然繁殖。这样看来,很可能在开始采用姓氏时,我们汉族祖先是一群人(一个部落或一个地区的人)选用了同一个姓,而西方人一般是一个家庭(或家族)选用了一个姓。在以后的变化中,我们的姓氏较为开放,既允许其他人改用我们的姓也可赐给他人用我们姓氏的权利,而西方人的姓相对要封闭,一般只有其后裔才继承各自家族的姓。

西方人姓名习惯中另一个令我们中国大陆人印象深刻的是他们仍保留着女性结婚后改随夫姓的传统。只有极少数婚前已出名的女性会将自己的原姓用短破折号联接在丈夫的姓前加已保留。如我在牛津的合作教授自己的姓为“Street”,爱尔兰裔的丈夫姓为“Perrott”,她婚后的姓便改成了“Street-Perrott”。我们中国的女性,原本是婚后不仅被改姓,而且连名也得用“氏”、“妈”代替的。现代香港、台湾女性婚后名是不必改了,但在自己的姓前还多会加上丈夫的姓。今年韩素音来威斯康星大学讲学,说毛泽东、邓颖超等一代共产党人为中国妇女的平等还是做出了许多贡献。我们中国大陆女性不随丈夫改姓大概也是这平等意识的反映。有时我也在想,中国女子体育在世界上那么强盛,可能与长期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平等思想也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中西姓名习惯的差异,应主要只是表达方法选择、语言习惯和对传统保留的不同所致,而对姓名的基本功能要求则是一样。若要从姓和名的顺序认定西方人比我们更重视个人、轻视家族,很是牵强附会。在日后与西方人的接触中,我常以此为鉴,提醒自己对文化上谁优谁劣,不要夸夸其谈,轻率结论。尤其在大众文化方面,人的基本追求目标很可能相同或相似的,只是不同文化所采取的方法或手段不同而已。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的、冷静的相互了解。

作者:方金琪 1992年于英国牛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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