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省的“医疗保险卡”也称为“太阳卡”,一卡在手,看病无忧。
一、“太阳卡”的申请
“太阳卡”是享受魁北克省“医疗保险”的具体体现,符合享受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士都可以申请“太阳卡”。
首次申请“太阳卡”应提供“移民纸”和护照、社会保险卡、居住证明、结婚证明、照片(照片要求为六个月以内的彩色照片,并且背面有照相馆注明的拍照日期)。“太阳卡”由表示持卡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的数字和字母组成,还有管理编码,有效期,持卡人照片、签字。14岁以下或者75岁以上的人士不需要照片和签名。
未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须提供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办理临时的“太阳卡”。
申请“太阳卡”的咨询电话:(514)864-3411,1-800-561-9749。
二、持卡人可以享受如下服务:
医疗诊断、化验、手术和住院服务;
救济金领取者可享受免费处方药品;
救济金领取人的视力验光服务;
10岁以下儿童与领过6个月以上救济金之人士的牙医服务。部分口腔手术,不受年龄限制。
弥补身体残障的装置;
视力残障的装置;
乳房切除手术或乳房完全无发育的妇女的隆胸手术;
永久性骨胳矫形手术;
魁北克省境外的同类医疗服务。
但“太阳卡”不适合于心理医生、针灸、美容、配眼镜(包括隐形眼镜)、私人诊所的注射。此外,“太阳卡”也不适合于驾驶执照、护照、保险单、求职健康证明、入学健康证明或法院、移民局、行政、入学、或者俱乐部等的体格或视力检查。
三、魁北克省境外是否可享用“太阳卡”
魁北克省居民短期出国或出省旅游仍可享受魁北克省的医疗的保险。持卡人可在境外预付医疗费,然后回来报销。报销的标准按照实际支出和魁省的最高限额取最低者。但境外救护车、的士或飞机的病人运输费用,私人或半私人医院的费用、药费、心理医生、护士、美容、脚病、针灸、戒毒等费用均不报销。
魁北克省人搬迁到国外定居,“太阳卡”在出境的当天失效。搬到外省定居者,在抵达外省后的第三个月后失效。到国外或省外工作的魁省政府、外交或军人可保有“太阳卡”。到境外工作的魁 北克省人如果其家属仍在魁北克省居住则可保有“太阳卡”12个月。
四、“太阳卡”的更新与变更
“太阳卡”的有效期为四年,在失效前三个月医疗保险管理署会把更新通知寄给持卡人。你可以把表格填写好后寄回管理署。
如遇改变地址、婚姻状况变化、卡损坏或遗失、搬离魁北克省回返回魁北克省等情况都要告知医疗保险署。如果你有驾照,则向魁北克省汽车保险局打电话通知即可。如果没有驾照,带齐两个身份证明文件和照片前来社区CLSC服务中心或医疗保险署办理。
来源: 网络